金融风险管理之七 巴塞尔协议上
终于来到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是一个非常大的体系,我自己也补了很多课,本期打算聊一聊,理论性的东西比较多,会枯燥。如果看完本文,能对协议的框架、计量方法和各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有概念,能对阅读商业银行的报表有所帮助,那本文的目的就算是达到了。
巴塞尔协议的作用,用最通俗的语言表达就是,对商业银行的资本进行规范,防止银行用人民的钱去投机,想做高风险的事情,可以,请用自己的钱。巴塞尔协议至今经历了三个正式版本,了解从第一版到第三版的完善过程,能看到监管思路,那么让我们来看看巴塞尔协议是如何做的。
一、巴塞尔协议I(1988)
首先,巴塞尔协议1提出了两个资本要求:
(1)总资产/资本<20,基本能理解成银行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95%
(2)银行必须计算全部表内和表外的风险加权资产(RWA),得出银行的全部风险敞口,资本/RWA必须>8%,即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需大于8%
同时,协议对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则,现金、国债等均为无风险资产,OECD国家的银行和政府发行的债券风险加权比例为20%,无抵押住房贷款为50%,其他贷款风险敞口为100%。如下表:
对于表外业务的风险加权资产,为衍生品的价值和0的孰高值,加上长期限衍生品的期限调整=期限调整因子*衍生品标的资产价值。
接下来,资本到底包括哪些,协议也给出了定义:
一级资本:股本、非累积优先股、留存收益、储备资产
二级资本:累积优先股、5年以上的次级债、少数股东权益等混合型债权工具
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大于8%且一级资本大于4%
经过巴1这样一规范,银行的资本比例就被规范起来了,资产质量也多了对比的纬度。但是能看到,巴1仅对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提出了资本要求,巴1在1996年有个修订版,该版把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分为了banking book和trading book,对交易性资产提出了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二、巴塞尔协议II(1999)
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及巴林银行(有兴趣的可以查一下Nick Leeson)倒闭,让协会看到,银行除了面临信用风险,还面临操作风险,以及由市场、操作和信用风险交织而成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巴2系统性提出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更新了三大风险的计量方法,并定义了三级资本:专门用于防范市场风险的短期次级债。
第一支柱:对资本计量和比例提出要求,一级资本+二级资本/(信用风险RWA+市场风险RWA+操作风险RWA)>8%,
(1)信用风险
基本法:适用于风险管理基础较薄弱的商业银行,与巴1类似,把银行面临信用风险的各项资产按照风险大小分类,然后计算加权数得到RWA,要求的资本=8%*信用风险RWA
基本内部评级法和高级内部评级法:直接计算覆盖风险所需的资本,信用风险RWA=资本/8%,借助高斯概率函数得出一定置信水平下的VAR(value at risk),如下图所示。
最左边为预期损失EL,EL=PD*LGD*EAD,PD为对手的违约概率,LGD为违约损失率,EAD为风险敞口,预期损失用减值准备对冲,也就是银行计提的坏帐拨备,这部分资本直接全额在银行的税前利润中扣除,对银行的利润影响非常大。目前银监对商业银行的拨备计提率要求是150%覆盖,体现了对银行资本的审慎性监管要求。
中间和右边相加称为非预期损失,银行风险管理主要关注的就是这部分,其中中间部分就是银行资本管理中的经济资本EC,是一种虚拟资本,是银行留存起来用于抵御一定风险容忍度(即置信水平)下的非预期损失,通常表达为VAR(99.9%,1-year),worst case default rate-PD就是这部分的发生概率,计算公式如下:
最右边是极端损失,这部分损失理论上是通过购买保险对冲,为小概率事件留存过多资本,在经济上不划算,会影响银行整体的资本回报率。(一笔业务的经济资本成本为经济资本*银行整体资本回报率,当信用风险的置信水平越高,要求的经济资本就大,同样100万,别人能做1000万的生意,你只能做800万)
(今年推出的CDS,信用违约互换,就是银行用来对冲极端损失的工具,通过购买CDS,银行可以把多个对手信用风险的极端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对银行来说,就只面临保险公司的违约风险,将大大降低非预期损失,如果购买多个CDS,理论上银行的信用风险能降到趋于零)
基本法和高级法的区别在于,基本法只自己测算交易对手的PD,其他参数都采用监管标准,高级法的PD、LGD、EAD以及期限调整因子均采用内部评级模型确定,目前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基本都实现了高级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也是银行风险管理中最为成熟的领域之一。
(前文说到互金平台们纷纷发力风控,核心就是通过各种手段推测客户的违约概率PD、与损失发生相关性密切相关的WCDR。开个脑洞,最近牛大了的AI人工智能,如果能通过学习个人的历史行为预测出人的未来行为,那么PD就能被预判,银行业的格局可能被改写)
(2)操作风险
基本指标法: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上三年营业收入的平均值*15%。
标准法:把银行分为八大业务条线,每个条线赋予风险权重,然后计算加权平均,得出RWA,资本要求=RWA*8%。
高级计量法:与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类似,借助高斯分布函数,通过收集历史上发生的损失数据(包括高频低损和低频高损两类),形成分布,然后计算一定置信水平下的非预期损失,表示为VAR(99.9%,1-year)。对于历史数据较少的银行,可以通过购买其他银行的数据来形成分布。
(3)市场风险
标准法:对银行交易账户中的资产按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然后计算加权RWA,市场风险资本要求=RWA*8%.
内部模型法:基本思想也是通过分布来计算VAR,但是需要经过调整得出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取(截至t-1天的前十天市场风险平均VAR值,3*过去60天的市场风险VAR值)中的孰大者,加上特殊风险资本,这样取值是考虑市场的波动性和趋势性,对出现极端损失的样本进行平滑。市场风险的置信水平通常取99%,小于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总体来看,对三大风险的计量方法分为两类,基本法和高级法,前者是通过计算风险加权资产RWA,然后乘以8%得出所需资本,后者是借助概率函数计算预定置信水平下的损失,直接得出所需资本。
第二支柱:风险管理与监管,是对监管机构提出监管的四原则:监管机构对银行的测试、监管、响应和干预。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进行回测,一年内实际损失超过VAR值的次数超过4次,则对商业银行要求惩罚性资本,具体增加系数参考下表。
第三支柱:市场纪律,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提出要求,要求披露资本结构、资本充足率、三大风险以及管理政策、数据管理等内容。
三、结语
从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历程来看,基本是跟着巴塞尔协议的脚步在前进,《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银监发200512,是参考巴2,首次全面提出了商业银行资本监管体系;《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银监发2012,是参考巴3 ,对商业银行的资本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并提出了系统行重要银行、逆周期资本和流动性要求等方面的监管理念,下期我们将继续。
题外话
岁末年初通常是总结展望的时候,上期说2017年可能会降低更新频率,是在等一个考试成绩,很幸运等来很好的结果,所以今年将有更多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也会持续码字。2016年收获很多,也是艰难的一年,感谢帮助和陪伴说话的人,也感谢新部门平和的氛围,让我能够放松下来。新的一年,依然有很多困惑,希望自己能更接近自由和平和,那是我向往的状态,也祝福散落在各地的大家幸运幸福。
参考文献:
Basel II: 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Capital Measurement and Capital Standards: A Revised Framework-Comprehensive Version,"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Supervision Publication, June 2006)
2017年1月8日 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