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纠纷,数千里距离!看厦门破产公共事务中心“疫”时期如何在线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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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案情简介
疫情前夕,身处广东的某债权人在线向厦门破产法庭提交了一份《破产申请书》,请求对某实业总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经查询,被申请人某实业总公司是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直属大型综合性进出口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公司已多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目前由某集团负责清理。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1993)深罗法经审字第133号民事判决,该公司应当对该案被告项下的债务向申请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019年11月19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0303执10510号执行裁定书,以该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遂提起申请,请求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收到破产申请后,考虑到本案矛盾和情况较为复杂,厦门破产法庭将申请移交厦门破产公共事务中心开展立案前化解协调。
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蔓延到了厦门。
一方面,申请人位于广东、被申请人的清理工作组位于北京,双方远隔千里;另一方面,申请人因债权已有近三十年未能受偿,此前已采取多种方式信访、上访,矛盾十分激烈。案件的处理还涉及相关企业清理工作大局。
在线化解
接到破产法庭移送后,破产公共事务中心立即通过中心线上工作后台将案件分配给轮值单位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由该所派出律师专人负责案件的协调和解工作。经办律师经多次电话、线上联系双方当事人,认真细致与双方进行沟通,在双方均表达和解意向后,立即通过破产公共事务中心的线上磋商平台启动虚拟现场调解。
经多轮协商, 2021年9月14日,双方当事人签署《和解协议》,由某集团代被申请人某实业总公司依照双方协商结果向申请人清偿债权、申请人向厦门破产法庭申请撤回破产申请,此次 “破”前协调工作宣告圆满结束。
这一结果
在确保申请人及时、有效实现
其合法权益的同时
还维护了社会稳定
有力地保障了相关企业
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实现了共赢
成为“疫”时期
又一“破”前和解的成功案例
成效显著
这一案件的成功化解,只是厦门破产公共事务中心在疫情期间积极通过线上开展化解和解工作的缩影之一。
据了解,厦门破产公共事务中心在揭牌成立的同时即上线线上工作平台。
实现“疫”时期
社会矛盾多元、高效、有序处理
充分发挥其通过前置司法
引导化解矛盾、实现诉源治理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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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提供:厦门破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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