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2020年城区清洁取暖率100%,3月底前确村确户,10月底前完成改造
近日,山西晋城印发《晋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通知。
《通知》提到:坚决实施散煤清洁化替代
完成散煤替代。优先发展符合要求的清洁化燃煤供暖和工业余热供暖,按照以清洁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等其他清洁取暖为辅,3#优质煤兜底的清洁供暖要求,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经国家备案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改造内容和目标,实现平原地区生活及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县(市)建成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力争达到60%以上。开展国、省道及旅游线路两侧经营性门店燃煤炉灶整治。对采用生物质供暖的,应采用集中式并配套高效环保设施,并达到《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市能源局牵头,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清洁取暖资金和相关资源应优先集中用于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实施连片改造,突出改造效果。对列入城市改造拆迁计划范围的散煤用户或小区,2020年采暖期前无法完成拆迁的,应纳入当年清洁取暖改造范围,不得任由散煤污染。 各县(市、区)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散煤使用情况的入户调查,建立2020年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清单,4月20日前完成改造方案的制定,10月底前完成改造并具备使用条件。〔市能源局牵头,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020年10月底前,城区、泽州县根据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进度,调整扩大“禁煤区”面积,其他县(市)建成区要全部划定为“禁煤区”。严格落实禁烧规定,依法清理散煤及燃煤设施,避免散煤复烧。要结合确村确户工作,组织“回头看”,从清洁取暖设施入户情况,热源、气源、电源保障情况,补贴政策到位情况、原有燃煤设施及散煤收缴情况等方面逐户调查,找问题、补漏洞,确保散煤和原有燃煤设施清理彻底,清洁取暖设施群众用得起、用得好。特别是2019-2020年采暖季散煤治理问题突出的陵川县礼义镇,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2020年3月底前报市大气办。〔市能源局牵头,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强化煤质监控。清洁取暖覆盖不到的地区,要组织做好洁净煤供应保障。确保洁净煤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加强对煤炭质量源头企业及其销售渠道的管控,重点对原煤生产经营和商品煤洗选等企业实施质量和销售范围管控,防止达不到民用煤质量标准要求的商品煤流入民用煤市场。依法查处销售劣质煤的单位,清理、整顿、取缔不达标民用散煤供应渠道。〔市能源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开展民用煤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民用煤以及在“禁煤区”销售煤炭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妥善处置不合格民用散煤和民用型煤,杜绝不合格产品回流到民用煤市场。民用煤销售企业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20%,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2020年9月底前,完成燃煤锅炉摸底排查工作,确保全市域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所有在用锅炉稳定达到《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020年12月底前,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供热锅炉。〔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工信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附表:
文章来源:晋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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