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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通行证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时间:06-21 来源:本地代做工资流水服务商 点击:0

一、办理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办理材料

按要求填写

按规定提交

按规定提交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清远市政府网网上办事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公安部门服务窗口或业务科室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提出审查意见,组织核查等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出具告知文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充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公安部门服务窗口或业务科室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连山公安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清远市连山县国土资源大厦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第一款?鉴于新版往来港澳通行证(32页)的印制质量、防伪性能及签发技术要求等较旧版往来港澳通行证(8页、16页)均有提高,证照印刷、制作材料、签发设备及管理等费用也需相应调整的实际情况,同意新版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50元,调整到每本100元(包括印制、签发、管理等各项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延期、加注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1993〕价费字164号)规定执行,每项次20元。

第九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

八、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2年)

第二十八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和台湾居民来大陆旅行证件的持有人,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其证件应当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2年)

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2年)

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和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中国各开放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2年)

第十条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2年)

第十六条港澳同胞驾驶机动车来内地,应当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申请行车执照,驾驶人员还须向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申请驾驶港澳机动车辆来内地的许可。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一)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二)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港澳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三)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面的;(四)必须去香港、澳门处理产业的;(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短期去香港、澳门的。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